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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疏铁发[2024]16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4/06/07 17:04:0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防范技能,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三、职责

1.公司运维安全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每次安全生产培训根据具体培训内容确定参加人员)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落实情况。

2.公司综合协助运维安全部开展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

四、教育对象

)从业人员;

)新进从业人员;

)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施、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形式

主要采取内部培训、外出培训及员工自主学习三种形式。内部培训具体包括内训授课、外聘讲师内训、召开会议、观看录像视频、在岗训练等;外出培训具体包括外派学习、现场观摩等;员工自主学习具体包括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

、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接受年度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年度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培训。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四)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其他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其他人员初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年度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公司要按照管理职责和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其他要求

1.运维安全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学时要求,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

2.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应齐全,应包括培训通知、培训内容、培训签到、培训影响资料、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考试等文件资料。

3.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学时等信息,实行一人一档。

4.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中

5.各部室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制定本部室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附件:1.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

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附件1

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表

 

 

 

 

填写日期:         

序号

培训课程
名称

培训形式
(内部培训、外出培训)

主讲人

培训地点

培训日期
XXXX日)

计划培训
课时(小时)

培训对象

备注

 

 

 

 

 

 

 

 

 

 

 

 

 

 

 

 

 

 

 

 

 

 

 

 

 

 

 

 

 

 

 

 

 

 

 

 

合计

 

 

 

 

 

 

 

 

 

 

附件2

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教育类别

 

培训课程

 

主讲单位(部门)

 

主讲人

 

培训日期

 

受教育单位

(部门)

 

 

 

 

 

教育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

注:教育类别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类。